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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奥之争”催生对节能环保政采制度新思考
■ 张泽民
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向市场监管总局举报称,奥克斯生产的8个型号的空调产品能效比等指标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没有达到国家强制能效标准。作为回应,奥克斯在微博晒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涉及格力电器举报的8个产品型号的能效标识备案证明,并声称已提请市场监管总局委派权威检测机构对奥克斯产品进行检测监督。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已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置,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表示,此事关涉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中消协对此高度关注,期待尽早给出结论。
格力和奥克斯“神仙打架”之后,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近日印发了《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方案对制冷行业能效标准等问题的监管与政策引导作出详细说明。
“局中人”的举报,是对空调市场潜规则的一记“暴击”
从格力方面看,这次就是要把这个潜规则暴露于阳光之下,从而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奥克斯则认为这是格力方面的不正当竞争,是对奥克斯线上销售骄人业绩的精准“打击”。不过无论举报真假,节能空调产品将成为社会焦点已无可逆转。类似“一天一度电”的节能宣传是否靠谱,也将随着监管部门的介入,有望由口水战转为专业判断,并为公众所知。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企业信用在经营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6月13日,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提出将完善强化能效“领跑者”制度,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企业生产更加高效的制冷产品。该方案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实施“节能补贴”“以旧换绿”等措施,采用补贴、奖励等方式,支持居民购买绿色高效制冷产品、更新更换老旧低效制冷产品。在这个拓展绿色节能空调市场、呼唤空调行业领袖的时刻,“查证识别”守信经营的空调企业,营造优胜劣汰的健康市场秩序,对消费者来说意义更加凸显。
格力举报是否属实,最终将由监管部门给出权威答案。然而格力此次举报,至少可以让空调行业扪心自问,各家厂商自己的产品究竟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行业究竟需要怎样的一个秩序,面对“小白”消费者应拿出怎样一种经营态度。
举报将催生政府采购市场连锁反应
格力此次举报对于政府采购领域的影响或许更加直接。由于政府采购执行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制度,采购人采购空调,必须从满足“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中选择。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看,格力举报中提到的“KFR-25GW/ZC+2”等几个型号的奥克斯空调产品,目前正处于有效状态,即属于政府可以强制采购的产品。一旦格力举报属实,奥克斯相关空调产品将不再满足政府强制采购要求,无法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此次事件中,格力邀请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奥克斯相关空调出具的认证结论,与奥克斯产品认证备案结论的差异,也将引发人们对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的重视。《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对此的要求是,要加强能效标准采信,将其作为节能审查、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节能技改、检测认证、产品推广、市场监管等政策措施的重要技术依据。
从4月1日开始,我国的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执行制度已由“产品清单”转为“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将不再发布详细列明产品名称型号的“产品清单”,转为定期发布仅开列产品类别及许可标准的“品目清单”。企业相关产品只要符合标准,经过权威机构认证,就可成为强制采购或推荐采购产品。在此节点,格力的举报事件也相当于给认证机构提了个醒,把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的入口关,责任重大。
格力事件或许也将为政府采购节能环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实践起点。按照《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要求,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绿色高效制冷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均为近期政策方向。方案还考虑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鼓励招标人把绿色、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条件纳入产品综合评标标准,提升绿色、能效等指标权重。格力事件的爆出,给相关部门推动此项工作制造了有利契机。
物有所值是否能被公众接受
一段时间以来,媒体对最低评标价法口诛笔伐,认为是低价引来了质次,导致政府采购市场“劣币驱逐良币”。而按照物有所值的理念,采购人不是要采购最好的产品,而是要采购满足需要的产品即可,政府采购的应该是性价比高的产品。不过,按需即并不等同于质次,采购人与社会公众显然还存有不小的认知误差。物有所值理念本不该在一片对低价的喊打声中被裹挟。
格力声称,从消费者渠道了解到,奥克斯空调有市场价格非常低和耗电量比较大的问题,由此引发举报。但是,从消费者的事实选择来看,奥克斯在线上市场的销售业绩非常抢眼。据中怡康数据显示,2018年在线上空调市场,奥克斯的零售额上首次超越格力(21.4%)。
简而言之,在采购问题上,消费者往往有低价选择直觉。假使奥克斯虚标能耗属实,后续销量会产生断崖式下跌吗?还是消费者会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综合考虑能耗与价格再去选择?还有待观察,这或许也可以为我们如何贯彻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理念提供样本参考。
对实名举报的非议不可取
对于此次格力实名举报,也有自媒体声音认为,如果企业都互相有针对性地举报,就把空调行业搞乱了,对此笔者非常不认同。
《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都有相应条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检举,有关部门还可按照相应规定予以奖励。近日印发的《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也明确提出,鼓励消费者监督、第三方监督、企业互查等社会监督,规范市场行为,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维持市场质量准入的适当标准,本来就是市场自我调节的一部分,正本清源何来搞乱,更何况实名举报者本身要面临社会更加严苛的审视。
普通消费者对于空调质量,几乎很难作出专业判断,因此很容易受到商家宣传的影响。空调市场秩序也更多地依赖国家标准认证体系的保障与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然而我国拥有如此庞大的市场主体,单纯依靠监管部门的力量很难形成全面有效的监管网络。行业本身的专业性,也让掌握一手信息的内部人士爆料更显重要,因为这将有效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针对性。
格力奥克斯互掐对双方与行业均将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格力举报属实,等待奥克斯的后果至少有如下几点:
一是其相关型号空调产品不得进入政府采购领域。二是或许将接受信用联合惩戒。按照《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将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按照《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产品能效虚标、虚假宣传等行为属于严厉打击范围,对此行为的抽查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将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惩戒。三是按照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奥克斯节能产品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将被取消。奥克斯需要补缴税款乃至接受罚款。四是限期召回相关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中均有产品召回的原则性规定,《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更明确提到,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的产品由生产企业限期召回,责令情节严重的企业停产整顿。五是按照情节严重情况,接受行政处罚乃至承担相关民事、刑事责任。
从格力方面看,如果举报不实,其将承担不正当竞争等法律责任;如果举报属实,固然对其行业高端形象是加分项,但同行的异样眼光必然也将不可避免。
无论结局如何,格力此次举报都将成为节能空调领域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对行业的节能制造以及全民的节能选购意识均将产生积极影响。时代是出卷人,企业是答卷人,消费者是最终的阅卷人,期待喧嚣过后,舆论的一小步能换来绿色节能产业发展的一大步。
(作者单位:大连海关)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