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政策资讯 》资讯中心 》为什么未达数额标准却总“青睐”公开招标?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项目常用的采购方式分以下几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法律法规一一做了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单位因为种种因素,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下的项目也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虽然符合政策规定,但由此带来其他的情况不容忽视。现以某采购机构2020年成交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进行分析。
数据情况
2020年,某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明确,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某采购机构在当年成交的政府采购业务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共成交6个,项目预算金额最高的190.3万元,最低的64.5万元,涉及5家采购人。6个成交的项目,服务类1个,其余5个为货物;第一次采购成功的3个,占50%;第二次采购成功的2个,占33.33%;第三次采购成功的1个,占16.67%。
数据显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下选择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的项目呈现三种情况:一是首次采购成功率较高,但废标项目较多;二是采购周期更长;三是参与项目评标专家人数更多,成本更大。
原因分析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对政府采购项目负主体责任,采购方式由采购人确定。之所以出现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而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政策法规掌握不够熟。有的单位调整了采购人员,但工作交接不彻底,未能“送一程、扶上马”,后续人员学习没有跟上,业务青黄不接,对政府采购法、目录等法律法规学得少、掌握不全、研究得不够,政策把握不清。
二是参谋助手发挥不够好。有的采购经办人员对有哪些采购方式、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不甚了解,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应对做得不充分,综合考量不够,选择认为可行的采购方式履行“三重一大”程序,至于是否合适、效益最佳等未通盘思考,参谋助手发挥不够好,造成有的项目数次招标采购,拖延了时间,浪费了精力。
三是担心巡视巡察被整改。随着各级巡视巡察全覆盖,各个单位被巡察一遍,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经历了程度不等的“检验”;而巡视巡察结果通报,有的单位存在“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等情况,需要整改。基于此,在整改中,以慎重为由,对有的项目预算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哪怕其他方式更合适、时间更短、综合效益更佳,也宁愿选择公开招标。
四是认定公开招标方式。有的采购人反映,项目递交单位会议履行程序前确定的是非招标采购方式,但经过讨论,认为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合适。于是落实会议精神,根据会议纪要,补充项目其他资料,调整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还有的认为,既然法律法规明确进口产品应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那就按规定办。
对策建议
法律法规规定很明确,公开招标项目的法定公告时间不少于20日,专家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实际上,由于各地有相应规定,从公告发出至开标,往往需23天以上,加上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紧张等原因,有的时间更长。从实践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下的公开招标项目,废标率较高,有的项目存在第3次采购的情况,耗费数月。相反,如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不但不违背法律法规,时间也更短。另一方面,有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保证金,有的提交的技术参数确认函没有响应资格条件、没有提供加盖制造商的公章等,导致项目数次废标,透露出投标人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编制投标文件不认真、不细心,响应文件不实不细、不深不透,存在错、漏、缺等现象,环节把控不严,复核不到位,造成投标文件存在瑕疵、质量不高,导致实质性响应不足法定家数而废标。
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究竟选择公开招标,还是非公招方式,需要依据法律法规,从项目性质、特点、预算、市场、效益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项目从采购计划的确立到签订成交合同,环节众多,需要采购各方人员配合。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要担起责任,积极有为,力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
加强学习,厚植业务综合素养。政府采购意义重大,平时要注重学习积累,关键时刻才能用得上,临时抱佛脚难以解决问题。一要学习宣传。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通知,不能满足于收文一批一转一签了事,要加强宣传,扩大知晓面,深入人心。代理机构要借助信息网络的便利,灵活多变加强学习,点滴积累,不断厚植综合素养,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二要健全组织。采购人要健全组织,成立采购小组,明确职责,配备人员,统筹抓好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落实;三要专人负责。政府采购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专业性强、要求高,容不得半点马虎,务必明确负责经办人员,即便岗位变换,采购人也要及时调整到位;潜在投标人要本着诚信原则,组织骨干力量,严谨务实对标对表,瞄准招标文件这个靶心,严肃认真,逐一响应,把关到位,编写出有质量的投标文件;四要博而精。评委要切实增强责任心,逐步杜绝专家不“专”现象,不能“入库”了事,在凭“专长”评标熟悉法律法规的同时,兼顾所报其他多行业门类知识的学习,把原本不太熟悉的专业,通过不断钻研、沉淀,变成行家里手,渐渐成为名符其实的专家。
熟悉政策,掌握主动。要加强与监督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当前,各地采购目录品目普遍“瘦身”,提高了采购限额,采购形式呈多样化,既有委托集中采购代理的,也有委托社会代理的项目,还可以在电子交易平台实施,也有的通过协议供货等方式采购,要了解适用范围、金额等,掌握工作流程,采购项目适合哪种情形,要根据项目技术特点、市场行情等做到心中有数。潜在投标人要花时间和功夫,认真琢磨招标文件,对存疑或者含糊不清的条款,要及时沟通联系,做到了然于胸,从容应标。
提前谋划,尽早实施。编制采购预算后,做好计划,分步骤及时组织实施,避免平时不忙,年终采购扎堆。对于采购项目,如果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认真严谨搞好市场调研,确定项目合理需求和评分办法;同样,非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结合项目特点,通盘考虑,兼顾时间、经济等因素,有序开展;要预留时间,评估各方因素,预留提前量,把握节点,避免被动,共同做好采购工作,实现采购效益最大化。